广东品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
毕业师范学校,后取得中山大学法律本科文凭。分配到法院后,从最基本的书记员工作开始,担任法官的辅助人员,跟随多名资深法官学习办案技巧,培养办案逻辑思维,能很好地将法律理论知识与实践进行结合运用。1997年,通过初任助理审判员、审判员资格考试,获得法官资格后,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、审判员职务,并先后安排在法院刑庭、民商事审判庭审理案件。2005年,廖剑锋律师辞去法院工作,投入到律师行业。在十年的专职律师生涯中,能虚心向同行学习请教共同进步,并与团队一起用所学的法律知识和积累的经验,尽力地维护客户权益,获得了客户认可和称赞。